- 旧念何挽:时代倾城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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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打工者为了理想来到株洲打工,并且逐渐融入这个城市的生活,为了让城市的建设更加的畅通无阻,株洲公积金政策新出台,为这些城市打拼者提供了更加有利的保障。
为了保证相关人才都能够享受到新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在制定优惠政策的同时。也列出了相关的保障措施。
根据要求,株洲市用人单位在录用或招聘符合新政的人才时,必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为其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但尚未为上述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为上述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同时,公积金管理核心,还将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依法加强监督和检查。对经上门动员、检查后仍拒不执行的用人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将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行政执法。
株洲公积金政策的改革出台,有利于引进人才,提升城市竞争力,像“北上广”那样的一线城市,消费和房价都让这些初出茅庐的毕业生难以消受,向更适合自身发展和生活的二、三线城市撤退,成了很大一部分本科生、研究生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