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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房公积金助力房地产市场发展十条措施

来源:吉屋   2024-10-10 11: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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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近日发布了《株洲市住房公积金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满足城乡居民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以下是具体措施:

1. 实行家庭互助购房政策

在株洲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购房资金支持。

2. 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家庭,住房套数以所购住房所在区县的有效住房套数核算,为购房者提供更准确的住房套数认定。

3.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款,为购房者提供更便捷的购房方式。

4. 实行“可提可贷”政策

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可以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然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购房资金支持。

5.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同时,在计算借款人还贷能力时,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由50%调整至60%。

6. 取消贷款次数、房屋面积限制

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贷款次数限制,同时取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的限制。

7. 支持大学毕业生贷款购房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在毕业5年内首次在株洲购买自住住房,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30%的优惠。

8. 加大高层次人才支持力度

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余额倍数限制,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更多的购房支持。

9. 全面开展异地贷款业务

异地缴存职工在株洲购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为异地购房者提供更多的购房支持。

10. 推行“商转公”贷款、二手房“带押过户”

借款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先还后贷”或“以贷还贷”办理方式,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继续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购房选择。

以上措施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购房支持和便利。购房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购房方式,享受到更多的购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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