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宣布将从11月1日起,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这一举措将为借款人带来更多灵活的选择和更好的利率优惠。
新政策内容:
根据新政策,借款人可以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当存量个人房贷的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
此外,借款人还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或6个月,当然还可以保持为1年。重定价周期为三个月的,每年重定价4次;重定价周期为半年的,每年重定价2次;重定价周期为一年的,每年重定价1次。
借款人的选择权:
对于借款人来说,如何判断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是否能够调整?可以将贷款的LPR加点值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BP进行比较,如果贷款的LPR加点值高,则可申请将贷款加点值下调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BP。
至于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6个月或1年何者更佳,专家指出,鉴于房贷合同期限通常较长,重定价周期的长短对借款人影响总体中性。在LPR下行周期中,较短的重定价周期能使借款人更早享受降息优惠;反之,在LPR上行周期中,较短的重定价周期也会使借款人更快适应较高的利率,更早承担加息压力。
调整后的利率:
根据中国银行的常见问题答疑,调整完重定价周期后,系统会根据原重定价日和新重定价周期确定后续利率调整日。例如,如果11月份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的话,12月5日以后贷款利率就可以调成3.3%。
新的个人房贷利率定价机制将为借款人带来更多选择和更好的利率优惠。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以获得更适合自己的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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